第55章
是为了给秦疏意挑礼物。
那时出来吃饭聊起这个话题,他还不无担心地说秦疏意看着乖乖巧巧,却偏爱那种看起来威风凛凛不好搞的大狗,他都担心哪天遛弯的时候,狗子乱跑,给她那小身板带飞了。
还问他们,是不是养猫比较好。
他和季修珩哪里养过什么猫猫狗狗,能给出零个建议,只从某人似抱怨似漫不经心的话题里听出了秀恩爱的味道。
不过最后也没养成。
说是秦疏意拒绝了。
秦疏意不要,他自己肯定也不会闲得无聊给自己找麻烦,于是挑狗的事自然也不了了之。
但那时候谢慕臣是听说过秦疏意喜欢阿拉斯加犬的。
凌绝的备选里就有好几只品相极品的。
季修珩恍然大悟。
随即表情变得一言难尽。
有些人啊,他说几句大实话他还不高兴。
结果背地里行动上,连自己养条狗,都下意识要选别人喜欢的。
怎么滴,还准备让前女友来撸他的狗啊?
兄弟俩蛐蛐着处处是漏洞的某人,另一边,凌绝也拧着眉,打量着自己带回家的“麻烦”。
给它准备的高级狗粮它不屑一顾,偏偏对一根平平无奇的胡萝卜爱不释手。
一人一狗僵持半天,最后凌绝将两样吃的都摆到它面前,它才老老实实开始吃饭,这会吃饱喝足,又美滋滋地拿着骨头磨牙。
“真是……”他叹了口气,摸了摸狗狗脑袋,“跟有些人一样,必须要顺毛捋。”
狗子听不懂人话,但是心情美了,也愿意搭理搭理看起来脾气不怎么好,却出乎意料有耐心的主人。
它眯起眼,在他手下蹭了蹭。
柔软的触感,让凌绝顿了一下,他唇角弧度上扬,“卖乖讨巧的劲也像她。”
正颇得趣味地喂着狗,手机铃声响起。
是公司的事。
想了想,他决定先将狗送去老宅。
为了养它,他已经从公司附近的大平层搬回私人别墅了。
不过他不喜欢平时家里太多人在,都是让他们做完活就走,因此这会没有人可以照顾这条阿拉斯加。
况且,他也不放心将它交到佣人或者不熟悉的人手里。
只有一个人,和他不熟稔,不亲密,却是他可以无限放心地把后背交给她的存在。
……
老宅。
戚曼君正坐在客厅里翻看着秘书送过来的资料。
很多事她已经不需要亲力亲为,而且近两年也有意放下工作,现在倒是不怎么忙碌。
听到说少爷带着狗回来了,她拢了拢披肩,诧异地站起身。
正好遇上了牵着狗绳站在门口的凌绝。
两人静静对立着,凌绝抿了抿唇,犹豫了一会还是开口,“这几天我会在老宅住,但是可能比较忙,你能帮忙照看一下它吗?”
戚曼君心中轻动。
这是凌绝从小到大,第一次开口请她帮忙。
他们一家人,都不习惯求人。
“软肋”,她脑海里突然冒出这两个字。
长到二十七岁的人,坚硬的骨头里才长出一点柔软的分支,允许自己有脆弱可攻陷之处。
是因为什么呢?
“可以。”她温和地点头。
凌绝,“谢谢。”
两人再次陷入无话可说的境地,戚曼君问他,“今天就回来住吗?”
凌绝,“等会还要去公司,明天吧。”
戚曼君于是又问,“已经到饭点了,要不要先留下吃个晚饭再走?”
毕竟刚开了口请她帮忙,凌绝没有拒绝。
继戚晚亭的葬礼之后,母子俩还没有一起用过餐。
除了在医院和墓园徘徊的那几天偶尔克制不住的眼泪,以及第一晚的崩溃,戚曼君似乎很快就从哥哥的死亡中走了出来,又是冷心冷性,无坚不摧的戚家主。
凌绝也不是擅长安慰的人,大家都有意避过了煽情的话题,麻木地向前生活。
母子俩的生分由来已久,戚曼君也没有强求一定要弥补。
她看向那只目光炯炯有神,一点不怕生的狗,“它有名字吗?”
“凯撒,凌凯撒。”凌绝回答。
戚曼君笑了笑,向着狗狗招手,“凯撒,我们去花园逛逛好吗?”
意外的是,在凌绝面前脾气各种难搞的凯撒,对戚曼君却意外友好。
这会听到召唤,屁颠屁颠地奔过来。
凌绝无语地将狗绳交接过去。
戚曼君笑道:“我带它去走走,你先坐一会吧,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吃饭了。”
凌绝无声点头,顺便警告地看了眼开始撒欢的阿拉斯加。
戚曼君带着狗走了没多久,又有意料之外的人出现了。
凌慕峰看着好久不见的儿子,先是绷着脸打了个招呼,又放下手里的蛋糕,冷声问他,“你妈呢?”
凌绝手里拿着戚曼君转交给他看的公司资料,同样没什么情绪地回答,“去花园遛狗了。”
凌慕峰本来还毫无波澜的脸上面色剧变,又急又怒。
“遛狗?!”
“你怎么能让她去遛狗?她对狗毛过敏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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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章 你还想退出这个家?
凌家没出现过任何带毛的宠物,凌绝并不知道戚曼君过不过敏。
但凌慕峰说完就已经冲了出去,姿态狼狈,连拖鞋都跑掉了一只。
凌绝也脸色难看地跟上。
等父子俩一路狂奔到花园深处,见到的是好好站在树下,拿着个玩具球在和阿拉斯加犬玩耍的戚曼君。
她惊讶地望过来,像是不懂为什么他们这么慌张。
凌绝上下打量着她,“你对狗毛过敏?”
若是真的,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把凯撒带回来。
戚曼君却皱了下眉,摇摇头道:“没有,我身体很好。”
和凌绝前后脚抵达的凌慕峰不敢置信,“可是,你以前明明说过……”
戚曼君清凌凌的眼睛淡淡地看向他。
他剩下的话倏然堵在喉咙。
戚曼君是说过她过敏,但是发生在他们冷战期间,盛怒之下说出去的,未必就是真的。
他嗓音艰涩道:“所以,你只是不想要我送的东西而已。”
过敏从来都只是托词。
戚曼君笑了笑,“不然呢?别人挑剩下的,我难道该收了还感恩戴德吗?”
从凌慕峰为了童晓雅,在戚曼君生孩子那天离开后,凌慕峰和戚曼君的关系就降到了冰点。
后来凌慕峰为了哄回她,想过各种办法讨好戚曼君。
其中就有试图送过她宠物。
当时他挑了两只,一只萨摩耶,一只金毛。
想着家里活物多一些,也热闹一些。
戚曼君这样学画画的,是很喜欢这种温暖的小动物的。
可不知怎么,被童晓雅知道了。
她以自己丈夫去世,父亲入狱,生活孤独为理由,抢先从凌慕峰那里要走了那只金毛,事后还到戚曼君面前特意表达过“感谢”。
也许凌慕峰只是觉得,一只狗而已,先昀一只出去也没什么,反正他会为戚曼君找来更好的,但是在戚曼君看来,这就是一种挑衅和试探。
今日是狗,明日又是什么呢?
她生气地将凌慕峰和狗都赶了出去,为了防止他纠缠,直接说自己狗毛过敏。
凌慕峰如临大敌地将家里全部清扫了一遍,从此吩咐任何人都不准带宠物进老宅。
后来戚曼君见过一次遛狗的童晓雅。
她要了狗去,虽然是有目的的,倒也没有虐待它。
她们看着远处一群狗互相争食玩闹,童晓雅劝她离婚。
“我和我的家人都被凌家毁了,凌慕峰和我谈恋爱,却又不护不了我,对我毫不上心,任由凌家独裁地决断我的未来,用一笔横财将本来和谐上进的家庭引上绝路,我这辈子已然这样,是一定会死死缠着凌慕峰吸血的。
你是戚家大小姐,你什么都有了,何必耗在这里,非要跟我争一个你不需要的凌太太虚名呢?”
戚曼君也问自己。
为什么呢?
可能是因为她从小顺风顺水,没受过这么大的屈辱,明明是凌慕峰先招惹她的,她为什么要被拉出来当工具利用后,又利落地给他们让位?
又或许,是不甘心,明明也感受过彼此在某一刻的真心,明明也似乎是爱过的,但相爱的两个人怎么会走到陌路?
像脏了的蛋糕,不想再拿起,但又总不甘地去看它。
人钻牛角尖的时候是不会理性地去计算什么沉没成本不参与决策的,只是一味地在沼泽地里挣扎,越陷越深。
再后来,开窍了,也晚了。
意外总比计划先到。
她的记忆在即将触到痛苦的边缘时,努力克制地收回。